網路行銷時代說服廣告主的策略
文章分類: 專案管理/創意職場
2007-08-16 21:47:00 by: joooooohs
業界(網路廣告業)常犯的錯誤:
其實,新生事物(以下應泛指網路活動、網路廣告這件事)出來時犯錯誤是難免的,我們中的很多人都在犯錯誤。錯誤大致總結如下三點:第一,廣大廣告主(廣告客戶)、代理公司(活動公司)、網路媒體經營者,現在都在完全地學習傳播媒體的做法,並沒真正發揮出網路本身的作用。可能廣告主的思路是:投中央台投黃金段,但是他們僅買這些廣告位是否真能發揮網路的作用呢?我們又該怎麼去做?這是很嚴重的錯誤。
第二,沒挖掘出網路真正有效的東西,因為我們在拿很窄的目光去審視新媒體的作用。產業裡最早做電子商務的廣告主倡導了一個方向:就是以點擊率、曝光成本、最終客戶的成交數作為衡量標準,並把它徹底變成了一個影響整個產業的標準。這對網路來講是不公平的。比如看電視報紙,沒有人只看一次廣告就購買產品,同樣地只點擊一次網路廣告就購買產品也是不會的。
第三,多數廣告媒體的認識存在誤解,認為電視還排第一位,平面其次,網路是最後。其實,4歲小朋友、80歲大爺的電視受眾除外,我們發現真正對購買產生影響的多數人都在上網。網路群體已突破1億關,而且他們既容易產生消費衝動,又具備主流消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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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取自:
http://column.iresearch.cn/u/su_tong/archives/2007/1921.shtml
johs修改一些專有名詞變成台灣用語,並加上部份註解。
感謝作者。
作者:蘇同
華揚聯眾廣告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