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抄襲也該擁有這麼帥氣的大道理
文章分類: 創意的自我修煉
2008-08-18 11:41:00 by: joooooohs
我想到20年前大流行的"少年快報"。
那是一本售價台幣"十元"的盜版漫畫周刊。每週必買。
他們發行的理念大概是:
「將台灣沒有的好東西帶回來,用便宜的售價與台灣鄉親分享」
盜版抄襲也配擁有這麼帥氣的大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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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一下最近發生的一些事:
1. 我在部落格提過一個日本品牌的(台灣)網路廣告,
我說他們"抄襲"日本另一個品牌的(日本)網路廣告。
因為某些因素我把那篇給下架了。
2. 日本5/17 上映了一部連續劇"CHANGE"。
才剛下檔。但我已在光華商場買到了盜版DVD(150元)。
3. 某位設計師朋友幫"某電視劇"做的宣傳網站上線了。
結果,和另一個"日本網站"幾乎一模一樣。
他說:我們自己提的案子啊。創意是參考那個。想說調性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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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疑似抄襲"的疑慮時。
有些時候,我願意說:英雄所見略同。
有些時候,我也願意說:參考的不錯,青出於藍。
但如果是我自己(做設計、想企劃),我會禁止自己做出"和別人很像的東西"。
這是我經營"創意事業"或"設計公司" 這類行業的龜毛原則。
我自己堅持不抄襲,但面對朋友的事件時,我不曉得該怎麼說。
我常堅持要上電影院或是租DVD,但我其實也看盜版的日劇和日本AV。
現實和理想,似乎是很矛盾的。
該怎麼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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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提這個問題,證明,沒看文章就發言的人,其實還是有的。
http://www.comicart.com.tw/main/3/6-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