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設計要用樣板?還是堅持原創?
文章分類: 創意的自我修煉
2010-06-09 12:10:00 by: joooooohs
(以下有範例網址)
Johs 覺得設計師必須具備一種能力,就是:
能夠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而做網頁設計最適切的方案之一,可能是買一張網站樣板。
有人可能會說:
使用網站樣板是『貶低設計師的價值』?
使用網站樣板是『殺死了設計師的原創精神和設計靈魂』?
或許,先別下這個定論!
我反而發現很多設計師,死就死在『堅持原創』。
先看看,有了網站樣板,製作網站有多簡單?
1. 上網刷卡68塊美金,下載Photoshop原始碼。
2. 編輯、修改文字、換張主圖(通常是圖庫照片),加上一點點初階等級的影像處理。
3. 完稿、切圖、用Dreamweaver把psd變成html+images
若要把某個樣板設計買斷,不再讓別家公司使用一樣的Layout。
你只要花3000美金,大概是9萬台幣。
但這3000美金maybe可以完全被省下來。
設計師通常只需要這麼做:
1. 把樣版上的物件位置大小調整一下,左右上下移動調整一下
2. 把Key Visual換上自己的人物、情境圖、產品圖
3. 做一些去背、影像合成
4. 加點裝飾效果,調整畫面配色
5. 主標字型變換一下。
略略厲害的設計師,花1個小時就可以讓客戶根本看不出來你是花68塊美金買了一個網站樣板。
如果有人『眼尖的』認出來了,在討論區說你的 (設計是來自某某樣板),那會有何影響?
設計師的自尊maybe會有小小受損 (也maybe不會),也maybe 你改的根本讓人看不出來。
換個角度想,因為你完成了一個讓客戶滿意的設計。不管你是不是用樣板,是不是100%原創,客戶是真的一點都不會痛、不會癢~
(這句話是重點,只要你的任務讓客戶滿意(而且合法),那客戶根本不在乎你創作的『過程』。)
『樣板網站』已經存在多年了?(至少10年)
很精采,大家可以看一下。
網站怪獸的Flash樣板(共有4621個)
http://www.templatemonster.com/flash-templates.php
網站怪獸的Web 樣板(共有9389個)
http://www.templatemonster.com/website-templates.php
老實說我不排斥買樣板,
例如提案demo的時候,花68塊美金可以抵過1-2天的熬夜,公司搞不好還會幫你出錢。
『加班熬夜+臭罵客戶+老闆』 vs 『輕鬆簡單的提案』
(這句話是重點,二選一,你可以自己比較看看!)
堅持100% 個人原創?
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設計精神,也值得鼓勵,但很多時候設計師根本就沒必要為了面子而硬撐。
舉例1:
案子需要插畫,但插畫風格剛好不是你擅長的那種,
你會堅持100%原創,花3小時畫一個醜不啦機的卡通人物,卻不找朋友(插畫師)幫忙?
舉例2:
如果客戶給的產品照片很醜,你會繼續用那個醜圖,還是拿起數位相機自己拍一下?
如果客戶有預算要給專業的產品攝影師,你又會怎麼選擇?
舉例3:
當客戶需要3D。
舉例4:
當客戶需要程式。
舉例5:
當客戶需要一個巴黎鐵塔或是自由女神。
Johs 覺得設計師必須具備一種能力,就是:
能夠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如果你的資歷還算資淺,就依賴公司的Art Director 或是資深設計師,他們maybe都能協助判斷。
做提案demo 這種時候,例用網站樣板和利用圖庫的道理,其實差不多。
如果你有本事把別人的(授權的) 設計樣式拿來參考應用其中的一部分,
不會讓人覺得你的作品和別人有巨大的雷同度,又可以節省時間,簡直是一舉數得。
但如果你是做一份正式提案,為了節省時間或因應客戶要求(叫你照抄模仿),然後就把你的設計做的跟別人的設計一樣。那你(或你公司、你客戶) 的設計靈魂,或許應該要下地獄吧。
再談網站樣板,
我覺得他們敢拿出來賣,至少都已兼具了美感和細緻度。
而一個設計師如果不用心、時間太倉促、或是經驗不夠,maybe 連美感和細緻度都做不到專業水準,
那我覺得:不如就不要費心了,直接買樣板來改吧!
從樣板當中或許你還可以學到很多排版技巧呢。
而Johs 也覺得,現今既然有這麼多的樣板可以運用,
那未來做網頁設計的重點maybe應該是,判斷自己能不能做出比樣板網站還強的原創設計!
現在的網頁設計,常常淪落到『Layout的編排、物件的堆砌、是否細緻、看起來美不美、炫不炫』,或許這樣就已經是個佳作了,然而,真正專業(達到商業溝通)的網頁設計,除了必須具備美感、細緻度,更要看看是否具備傳達能力。有幾個要點:
1. 正確有力的傳達訊息
2. 達成客戶想要的任務
3. 讓網友覺得介面流程很友善、瀏覽效率很高(動線、K數大小)
4. 並與客戶的屬性相符。
5. 讓網友感受到客戶想讓網友感受的情緒、氣氛
設計師的原創精神,並不是100%全部自己完成、不假手他人,
更應該是能夠整合各種經驗和專業。
在某些時候、某些原因,設計師懂得運用圖庫、攝影、3D、網站樣板、也會找同事(朋友)共同完成一個案子,把大家的能力整合成原創設計的一部分,把比你專業的人整合起來。這樣,一點也不會讓設計師丟了面子,反而是讓設計作品的整體性更完整、價值更高。你說是不是?
以上。轉載寫明來自桑河部落格即可。
許子謙
桑河數位科技 / 創辦人及策略總監
字體、圖庫、顏色等。
所以我同意J兄的講法,死就死在“非重點”的原創。
如果拿蘋果來講,硬體零件買的,iTunes軟體併來的,
Apps也讓別人開發,歌也不是自己寫的。
但這商業模式挺原創,改變了世界,也發了財。
回到主題,非常有趣的主題,好像要看當事人的角度。
以經營者角度,版型如果達到客戶需求,不違背承諾
同時又可以降低成本。這當然是最聰明的選擇。
如果是創意總監或任何審稿的人,東西打到我的點,對味,
管他是外發製作公司、內製還是樣板,我的目的達到了。
如果是設計師就尷尬了,字圖色都不是我選的,
的確沒啥參與感可言。那我的確只是在做苦工。
不過大家某天應該都會想升某總監或做大事,
學習以更廣的角度處理事情是不錯的歷練。
也許找到自己的核心價值才是真正的原創吧。
但在這之前我都難免懷疑是不是旁門左道
但看到Johs我就放心了
我的工作就是生產會使用PS ILL FLASH DW的人
它們不可能一步登天作出很厲害的網站
JOOMLA就是他們的救贖
會來的比設計師的原創堅持來的重要
我常常跟我配合的設計說,我知道你有你的堅持
但如果你有本事用你的堅持把客戶CLOSE掉
我會很樂意每次都堅持
但如果不行,想點快一點的辦法吧
雖然還是有很多人死腦筋,但是在處理事情時,很多事都是ㄧ體兩面的,應該用更寬廣的態度來處理事情。
做設計並不是多偉大的事,而是用更開放的態度,來看待這個世界。
之前我也是很堅持所謂的原創,但經歷了一些事情後,
才能體悟這道理。
對老設計來說是個偷吃步的方法
花個兩千塊可以買到各種可能
要花好幾小時才能做到的效果
重點是只要花點心思 的確可以用的神不知鬼不覺
但如果教育新人
比較擔心會遇到懶惰又不上進的菜鳥設計
日子一久 樣板可能會是他做設計的唯一方法
並引以為傲~這樣就有點本末倒置了~~
我??最便捷的?到客?目的才是最重要的,?程不也是智慧的一种体?。
模仿與分析樣板可以說是最快速的學習方法
但如果沒有真正的分析與吸收,就會喪失自我的思考變成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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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之前的咻咻咻...
就算沒有這些價值觀,我們依然能創新
但是當這種價值觀(原創阿...設計是一種生活風格..之類的屁)氾濫,反而造成許多痛苦,從結果來看創新環境也不怎麼好。
由於樣板的取得越來越容易
使得這兩個領域的設計師
工作上似乎越來越偏向"排列組合"
而非"創作"了
反觀身邊作產品設計的朋友
似乎還能保有較多"創作"的空間與時間
有時候 滿羨慕他們的
創作的能力若不能在平時被訓練
是否會被越來越進步的樣版所淘汰呢?
(畢竟樣板簡單到"只要會使用WORD就可以套用"的未來應該是不遠了)
這麼一來 平面與網頁設計師該何去何從呢?
(啊...覺得自己的未來好暗淡...)
這樣....一堆人往設計學校跑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