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設計要用樣板?還是堅持原創?

文章分類: 創意的自我修煉
2010-06-09 12:10:00 by: joooooohs
網站樣板可算是一種圖庫,是網頁的Photoshop原始檔,購買授權之後就可以任意使用。
(以下有範例網址)

Johs 覺得設計師必須具備一種能力,就是:
能夠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而做網頁設計最適切的方案之一,可能是買一張網站樣板。

有人可能會說:
使用網站樣板是『貶低設計師的價值』?
使用網站樣板是『殺死了設計師的原創精神和設計靈魂』?
或許,先別下這個定論!

我反而發現很多設計師,死就死在『堅持原創』。


先看看,有了網站樣板,製作網站有多簡單?
1. 上網刷卡68塊美金,下載Photoshop原始碼。
2. 編輯、修改文字、換張主圖(通常是圖庫照片),加上一點點初階等級的影像處理。
3. 完稿、切圖、用Dreamweaver把psd變成html+images

若要把某個樣板設計買斷,不再讓別家公司使用一樣的Layout。
你只要花3000美金,大概是9萬台幣。

但這3000美金maybe可以完全被省下來。

設計師通常只需要這麼做:
1. 把樣版上的物件位置大小調整一下,左右上下移動調整一下
2. 把Key Visual換上自己的人物、情境圖、產品圖
3. 做一些去背、影像合成
4. 加點裝飾效果,調整畫面配色
5. 主標字型變換一下。
略略厲害的設計師,花1個小時就可以讓客戶根本看不出來你是花68塊美金買了一個網站樣板。

如果有人『眼尖的』認出來了,在討論區說你的 (設計是來自某某樣板),那會有何影響?
設計師的自尊maybe會有小小受損 (也maybe不會),也maybe 你改的根本讓人看不出來。

換個角度想,因為你完成了一個讓客戶滿意的設計。不管你是不是用樣板,是不是100%原創,客戶是真的一點都不會痛、不會癢~
(這句話是重點,只要你的任務讓客戶滿意(而且合法),那客戶根本不在乎你創作的『過程』。)

『樣板網站』已經存在多年了?(至少10年)
很精采,大家可以看一下。

網站怪獸的Flash樣板(共有4621個)
http://www.templatemonster.com/flash-templates.php

網站怪獸的Web 樣板(共有9389個)
http://www.templatemonster.com/website-templates.php

老實說我不排斥買樣板,
例如提案demo的時候,花68塊美金可以抵過1-2天的熬夜,公司搞不好還會幫你出錢。
『加班熬夜+臭罵客戶+老闆』 vs 『輕鬆簡單的提案』

(這句話是重點,二選一,你可以自己比較看看!)

堅持100% 個人原創?
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設計精神,也值得鼓勵,但很多時候設計師根本就沒必要為了面子而硬撐。

舉例1:
案子需要插畫,但插畫風格剛好不是你擅長的那種,
你會堅持100%原創,花3小時畫一個醜不啦機的卡通人物,卻不找朋友(插畫師)幫忙?

舉例2:
如果客戶給的產品照片很醜,你會繼續用那個醜圖,還是拿起數位相機自己拍一下?
如果客戶有預算要給專業的產品攝影師,你又會怎麼選擇?

舉例3:
當客戶需要3D。

舉例4:
當客戶需要程式。

舉例5:
當客戶需要一個巴黎鐵塔或是自由女神。

Johs 覺得設計師必須具備一種能力,就是:
能夠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如果你的資歷還算資淺,就依賴公司的Art Director 或是資深設計師,他們maybe都能協助判斷。

提案demo 這種時候,例用網站樣板和利用圖庫的道理,其實差不多。
如果你有本事把別人的(授權的) 設計樣式拿來參考應用其中的一部分,
不會讓人覺得你的作品和別人有巨大的雷同度,又可以節省時間,簡直是一舉數得。

但如果你是做一份正式提案,為了節省時間或因應客戶要求(叫你照抄模仿),然後就把你的設計做的跟別人的設計一樣。那你(或你公司、你客戶) 的設計靈魂,或許應該要下地獄吧。

再談網站樣板,
我覺得他們敢拿出來賣,至少都已兼具了美感和細緻度。
而一個設計師如果不用心、時間太倉促、或是經驗不夠,maybe 連美感和細緻度都做不到專業水準,
那我覺得:不如就不要費心了,直接買樣板來改吧!
從樣板當中或許你還可以學到很多排版技巧呢。

而Johs 也覺得,現今既然有這麼多的樣板可以運用,
未來做網頁設計的重點maybe應該是,判斷自己能不能做出比樣板網站還強的原創設計!

現在的網頁設計,常常淪落到『Layout的編排、物件的堆砌、是否細緻、看起來美不美、炫不炫』,或許這樣就已經是個佳作了,然而,真正專業(達到商業溝通)的網頁設計,除了必須具備美感、細緻度,更要看看是否具備傳達能力。有幾個要點:
1. 正確有力的傳達訊息
2. 達成客戶想要的任務
3. 讓網友覺得介面流程很友善、瀏覽效率很高(動線、K數大小)
4. 並與客戶的屬性相符。
5. 讓網友感受到客戶想讓網友感受的情緒、氣氛

設計師的原創精神,並不是100%全部自己完成、不假手他人,
更應該是能夠整合各種經驗和專業。

在某些時候、某些原因,設計師懂得運用圖庫、攝影、3D、網站樣板、也會找同事(朋友)共同完成一個案子,把大家的能力整合成原創設計的一部分,把比你專業的人整合起來。這樣,一點也不會讓設計師丟了面子,反而是讓設計作品的整體性更完整、價值更高。你說是不是?

以上。轉載寫明來自桑河部落格即可。

許子謙
桑河數位科技 / 創辦人及策略總監
[上一次編輯 by joooooohs, 於 2010-09-14 19: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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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胖雷 | |
[ 2010-06-10 00:46:00 ]
ㄟ 所以結論到底是啥???
引用 歐拔 | |
[ 2010-06-10 01:44:00 ]
設計師本來就是在做選擇與組合的,
字體、圖庫、顏色等。

所以我同意J兄的講法,死就死在“非重點”的原創。
如果拿蘋果來講,硬體零件買的,iTunes軟體併來的,
Apps也讓別人開發,歌也不是自己寫的。
但這商業模式挺原創,改變了世界,也發了財。

回到主題,非常有趣的主題,好像要看當事人的角度。

以經營者角度,版型如果達到客戶需求,不違背承諾
同時又可以降低成本。這當然是最聰明的選擇。

如果是創意總監或任何審稿的人,東西打到我的點,對味,
管他是外發製作公司、內製還是樣板,我的目的達到了。

如果是設計師就尷尬了,字圖色都不是我選的,
的確沒啥參與感可言。那我的確只是在做苦工。

不過大家某天應該都會想升某總監或做大事,
學習以更廣的角度處理事情是不錯的歷練。
也許找到自己的核心價值才是真正的原創吧。
引用 wing | |
[ 2010-06-10 10:11:00 ]
引用來自: 胖雷
ㄟ 所以結論到底是啥???
能夠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引用 小巫 | |
[ 2010-06-13 17:51:00 ]
太好了,我一直都這樣想
但在這之前我都難免懷疑是不是旁門左道
但看到Johs我就放心了

我的工作就是生產會使用PS ILL FLASH DW的人
它們不可能一步登天作出很厲害的網站
JOOMLA就是他們的救贖
引用 小巫 | |
[ 2010-06-13 17:57:00 ]
以業務導向來說,趕快把專案結束收尾款
會來的比設計師的原創堅持來的重要
我常常跟我配合的設計說,我知道你有你的堅持
但如果你有本事用你的堅持把客戶CLOSE掉
我會很樂意每次都堅持

但如果不行,想點快一點的辦法吧
引用 clare | |
[ 2010-06-13 23:15:00 ]
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贊同+1。
雖然還是有很多人死腦筋,但是在處理事情時,很多事都是ㄧ體兩面的,應該用更寬廣的態度來處理事情。
做設計並不是多偉大的事,而是用更開放的態度,來看待這個世界。
引用 fish | |
[ 2010-06-13 23:40:00 ]
很贊同「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之前我也是很堅持所謂的原創,但經歷了一些事情後,
才能體悟這道理。
引用 714 | |
[ 2010-06-14 17:29:00 ]
樣板真的是個不錯的選擇
對老設計來說是個偷吃步的方法
花個兩千塊可以買到各種可能
要花好幾小時才能做到的效果
重點是只要花點心思 的確可以用的神不知鬼不覺

但如果教育新人
比較擔心會遇到懶惰又不上進的菜鳥設計
日子一久 樣板可能會是他做設計的唯一方法
並引以為傲~這樣就有點本末倒置了~~
引用 alex7 | |
[ 2010-06-14 21:55:00 ]
??以自省,感?分享。
我??最便捷的?到客?目的才是最重要的,?程不也是智慧的一种体?。
引用 ven | |
[ 2010-06-19 10:51:00 ]
以學生角度來講
模仿與分析樣板可以說是最快速的學習方法
但如果沒有真正的分析與吸收,就會喪失自我的思考變成抄人!
引用 REN ICON | |
[ 2010-06-19 22:39:00 ]
我永遠記得大學老師的一句話 : 創新就是用舊有元素拼湊出來,差別在於拼的聰不聰明.
引用 bicycle | |
[ 2010-06-22 13:05:00 ]
題外話一個
http://sebamed.bremen.tw/haircare/index2.html
跟之前的咻咻咻...
引用 ENA | |
[ 2010-06-22 15:36:00 ]
設計到底哪來一大堆虛無的價值觀

就算沒有這些價值觀,我們依然能創新

但是當這種價值觀(原創阿...設計是一種生活風格..之類的屁)氾濫,反而造成許多痛苦,從結果來看創新環境也不怎麼好。
引用 LOST | |
[ 2010-06-25 17:17:00 ]
在平面與網頁設計上
由於樣板的取得越來越容易
使得這兩個領域的設計師
工作上似乎越來越偏向"排列組合"
而非"創作"了

反觀身邊作產品設計的朋友
似乎還能保有較多"創作"的空間與時間
有時候 滿羨慕他們的

創作的能力若不能在平時被訓練
是否會被越來越進步的樣版所淘汰呢?
(畢竟樣板簡單到"只要會使用WORD就可以套用"的未來應該是不遠了)
這麼一來 平面與網頁設計師該何去何從呢?
(啊...覺得自己的未來好暗淡...)
引用 ye | |
[ 2010-07-10 04:11:00 ]
現在滿多老闆這麼做的,給美工樣板調一調即可,原則只有效率的賺錢以及更廉價的薪資。
這樣....一堆人往設計學校跑幹嘛
引用 tD | |
[ 2010-07-15 17:38:00 ]
很久?更新了啊orz
引用 no | |
[ 2011-01-28 02:27:00 ]
請問J先生當過設計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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